李伦Lun Li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学位:博士
性别:男
毕业院校:湖南师范大学
所在单位:人文学院

个人简介

李伦,哲学博士,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点长,主要从事科技伦理与科技哲学研究。

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主任、网络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科学传播与科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生命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计算机学会职业伦理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科技伦理委员会委员,辽宁省科技创新发展智库专家《伦理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等杂志编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科技伦理研究所所长。Journal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and Ethics in Society创始编委。曾系美国哈佛大学Research Ethics Fellow,弗吉尼亚大学、德克萨斯大学医学分校、汉斯廷中心的访问学者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科技部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专项、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项目课题、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美国哈佛大学NIH项目等多项。已出版个人著作《鼠标下的德性》《网络传播伦理》《国家治理与网络伦理》,译著《黑客伦理与信息时代精神》《铁笼,还是乌托邦:网络空间的道德与法律》《计算机伦理与专业责任》《生命医学伦理原则》,主编“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丛书”,主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伦理》《数据伦理与算法伦理》,参编The Cambridge World History of Medical Ethics等论著,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获中国大学出版社图书奖(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教育经历

[1] 1999.9-2002.6
湖南师范大学 | 伦理学 | 博士
[2] 1988.9-1991.4
大连理工大学 | 科技哲学 | 硕士
[3] 1984.9-1988.7
湖南师范大学 | 数学 | 学士
[4] 1981.9-1984.7
湖南省隆回一中 | 无

工作经历

[1] 2018.9-至今
 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 教授 
[2] 2002.6-2018.9
 湖南师范大学  | 教授 哲学系主任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3] 1991.4-1999.9
 湖南医科大学  | 副教授 

研究方向

[1]科技哲学与伦理学
[2]高新技术的伦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3]赛博伦理(计算机伦理、信息伦理、网络伦理、大数据伦理、人工智能伦理)
[4]生命伦理、医学伦理

社会兼职

[1]2021.7-2025.7
主任、常务理事、理事(中国伦理学会科技伦理专业委员会)
[2]2018.11-2022.12
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哲学类专业委员会)
[3]2023.7-至今
委员(全国应用伦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4]2015.10-至今
副理事长(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

团队成员

团队名称:科技伦理与科技管理研究中心
团队名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伦理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