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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ed by:期刊论文
Date of Publication:2014-08-25
Journal:菏泽学院学报
Volume:36
Issue:4
Page Number:89-92
ISSN No.:1673-2103
Key Words: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 行政保护 司法保护
Abstract: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贡献者,同时也是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支柱.当前中小企业以其灵活的生产方式、较强的活跃性,对于增加国家税收、提供劳动就业机会、消除城乡差距,乃至构建和谐社会等,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相比较而言,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较强,而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小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则普遍缺失,行政、司法的保护力度也非常有限,维权时间过长、成本过高.在信息时代、知识产权重要性日益凸显的背景下,需要细化完善对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单行立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率,建立并完善以提升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为中心、其他立法、执法和司法配套协调的保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