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艳颖

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任职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大连理工)研究基地副主任

性别:女

毕业院校: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博士

所在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学科:行政管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办公地点:厚德楼(文科楼)201室

联系方式:feiyanying@126.com

扫描关注

论文成果

当前位置: 中文主页 >> 科学研究 >> 论文成果

物权之特殊客体--人体器官和遗体的法律规制

点击次数: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发表时间:2004-12-28

发表刊物: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号:3

期号:4

页面范围:27-29,80

ISSN号:1671-7031

关键字:物权客体;人体器官;遗体

摘要:在民法现代化进程中,物权客体的范围日趋宽泛,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动产、不动产已无所不包.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给人类社会带来的诸如试管婴儿、克隆人、人造器官等新生物,又对传统的民法理论提出了挑战.本文拟就人体器官、遗体等特殊物质能否成为物权客体,以及如何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做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