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艳颖
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任职 :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大连理工)研究基地副主任
性别:女
毕业院校: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博士
所在单位:公共管理学院
学科:行政管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办公地点:厚德楼(文科楼)201室
联系方式:feiyan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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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侵权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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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发表时间:2006-03-30
发表刊物: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卷号:29
期号:2
页面范围:26-28
ISSN号:1000-1751
关键字: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 环境侵权 因果关系
摘要: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环境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即是指行为人的环境污染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除法定的免责情况外,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对损害结果负责.目前我国学界对环境侵权的归责应否采用无过错原则存在较大争议.这里从对环境侵权行为的多角度分析入手,认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更有利于环境保护,实现社会本位的现代社会发展理念;同时,在适用这一原则时应加以必要的限制,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实现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