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
张存达
蔡小慎
2014-01-28
湖南社会科学
PKU、CSSCI
J
1
83-87
1009-5675
利益冲突治理;心理契约;公职人员
心理契约作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治理中正式制度约束的补充和延伸,是公职人员和组织双方基于相互权利与义务的认知达成的一系列隐含、非正式的主观信念和互惠期望,它柔性规约和自觉调控利益冲突发生时公职人员的心理、态度和行为选择.公职人员通过自觉履行心理契约中价值认同、道德自律和规范遵循三个维度的主观责任,引导自身作出维护组织公共利益的价值选择.促进公职人员践行心理契约,还在于行政组织针对其主观愿望和心理需求,从环境支持、多元激励和制度保障三个维度兑现责任承诺,激励其“利他”精神,避免“利己”倾向膨胀,促进公共利益的增量,实现利益冲突的良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