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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ed by:期刊论文
Date of Publication:2017-08-15
Journal:中国管理科学
Included Journals:CSCD、CSSCI
Volume:25
Issue:8
Page Number:89-102
ISSN No.:1003-207X
Key Words:PPP;不完全契约;资产替代;政府担保;契约保证金
Abstract:PPP项目贷款契约的不完全性会导致项目公司在费用风险发生时和银行进行再谈判,此时再谈判的结果及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权属性-方面可能诱发项目公司在事前选择危险项目策略(资产替代),另一方面,则可能出现项目公司无法获得银行追加贷款从而导致项目提前中止的情形.针对以政府付费为回报机制的PPP项目,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构建贷款契约模型,分析无政府担保情形下再谈判对资产替代和项目提前中止的影响机制,进而分析政府担保对事前(项目公司和银行再谈判前)和事后(项目公司和银行再谈判后)项目效率的影响,最后讨论同时引入政府担保和契约保证金制度的效果.研究结果表明:在无政府担保情形下,通过竞争招标不能同时抑制资产替代和项目中止问题;政府担保虽然能够避免事后项目中止实现事后效率,但无法抑制事前资产替代问题;同时引入政府担保和契约保证金制度可以保证同时实现PPP项目的事前和事后社会效率,并且能够提高政府的财务效率.研究结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理论支持,以期为实践中的PPP项目实施提供指导意义.